寒假如此過!?—從罰學生到學校掃地一事談起
駱芬美
當年,大兒子就讀郊區某高中,由於路途遙遠,平日皆住宿。「寒假」來到,有六個全天的輔導課、另有四個早上要到校罰掃地、及一天的公共服務,如此七折八扣,「寒假」,算是「聊備一格」!
學校如是的安排,輔導課與「公共服務」,都可接受。至於到校罰掃地一事,按理是因為兒子班上平日掃地清潔工作不合格,全班必需接受的懲罰。在勉強接受之餘,我覺得有提出來思考與討論的必要。
由於是遠道的學生,此期間宿舍已關閉,兒子必需在早上七點出門,換兩班車(約需一個半小時),到學校,掃三個小時地,再換兩班車回來,約下午二點鐘。每日來回需七小時,如是共四天,請問共需要多少小時?(試想,如是消耗時間與體力,所為何事?)
再想,校方這樣的動作,重點是在「罰」?還是在「掃」?這種濕濕冷冷的天氣,處處泥濘的校園,學生沾染在鞋子上的泥巴所印下的痕跡,除了讓大拖把拖不勝拖,大掃把掃不勝掃之外,對於環境的清潔,助益恐怕不大吧!何況,帶著「受罰」的心情,且是以「時間」計算,混過了時間就是了,誰會心甘情願的做呢?「清潔工作」既淪為處罰的代名詞,正如部份父母警告孩子「再不好好用功讀書,以後就去撿垃圾」的話語。如是,置環保清潔工作者於何樣的社會價值呢?
如果重點是在「掃」,平時應訓練學生「如何做好清潔工作」的生活技能,灌輸「保持整潔」是提升個人生活品質的必然條件。意即,涵養「整潔」的能力,不是為了被獎賞,或怕被處罰才做的。所以,要求學生當下就把清潔工作做好,讓學生立即感受到整潔環境的舒適感,比起事後耗神耗力的罰掃,應更具教育的深遠意義。(端看臺灣到處垃圾成堆,就可研判出,長久以來學校以比賽及處罰為手段的清潔教育的成效,以及臺灣人民的整潔素養的水平了。)
最近大家都談到「臺灣在世界的競爭力降低」的問題。想來,豈不冤枉!臺灣的孩子,書包的重量,每天在學校課堂的時間,課後的補習,正如有首歌曲的歌詞「我比別人更認真,我比別人更打拼,為什麼,為什麼比別人更歹命----」。究竟是那裏出問題?許多大人會說是因為「現在的孩子愈來愈不用功了!」身為教育工作者,我倒更願自省的說,目前各級學校行政、各任課老師等等,各教育相關環節,所提供的教育內容與教育模式是否真能讓受教者在未來的世界具競爭力?!教改做了半天,身為教育第一線者的思維與做法,更是關鍵!
總結來說,當教育工作者面對學生時,我想提醒幾個觀念:
其一、有謂「休息,是為了走更遠的路」,請不要隨意剝奪學生「假期」休息的權力!
其二、「整潔」是每個人必要培養的能力,並請尊重清潔工作者,不要將清潔工作淪為處罰的手段。
其三、多以獎勵代替處罰,說服學生以義工的身分投入公共事務,培養志願奉獻服務的高貴情操。
其四、生命時間是有限且可貴的,體力腦力是需要涵養的,請以提升學生的競爭力為要務!
本文發表於《國語日報》〈大家談教育〉,民國91(2002)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