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賽德克‧巴萊」拍攝片場林口霧社街之「霧社公學校」
霧社已成觀光熱點,專業「頭目」全副武裝導覽,旁為莫那‧魯道塑像
在清流部落遇見莫那‧魯道女兒馬紅‧莫那的養女張呈妹女士
原文刊載於《銘傳校刊》82期http://www.magazine.mcu.edu.tw/pdf_files/20120529061745.pdf
文:駱芬美 照片拍攝:蔡坤洲
前言
2011年「賽德克‧巴萊」電影推出並引起熱潮之後,我的課堂上,明顯的發生些化學變化。「台灣原住民」的議題很能得到學生們的興趣,加上。學生看過電影,有些「問號」亟待釐清。於是進行了一場場有感覺的,有交流的歷史課。
一、「賽德克‧巴萊」(Seediq bale)(真正的人)
及魏德聖版的「霧社事件」的思維
「賽德克‧巴萊」,在賽德克語中,「賽德克(Seediq)」是「人」,「巴萊(bale)」是「真正的」,「賽德克‧巴萊」(Seediq bale)就是「真正的賽德克」,「真正的人」。[1]魏德聖希望透過電影,告訴原住民的後代,你們是「賽德克‧巴萊」,要驕傲的活著。[2]
「真正的人」,按周婉窈教授的觀點,是個道德命題。莫那‧魯道及其族人所面臨的,是外來強權對自身文化的嚴重摧毀與破壞,而世界上不少原住民也有同樣的困境。[3]
在魏德聖之前,有邱若龍拍攝的《GAYA 1930年的霧社事件與賽德克族》紀錄片,以「賽德克族」所遵行的「GAYA」的角度去看待這個事件。 GAYA是賽德克人的價值觀、世界觀,也是「律法」、「規矩」,告訴賽德克人「人從哪裡來」、「人該做什麼」、「人要往哪裡去」。根據GAYA,紋面是每個賽德克所追求的目標,必須紋面才得以成人,過世後,才有資格走過Hakaw Utux(祖靈/彩虹橋)進入靈界,與祖先見面,這才是Sediq bale(真正的人)的一生。不瞭解GAYA,就會像日本人所認為的「霧社事件是不可思議的事件」。1930年的Mona Rudo(莫那‧魯道)和賽德克人為了被奪走的GAYA價值,不得不發動「大出草」,以生命來換回成為「真正的人」的權利。[4]
魏德聖亦指出霧社事件,表面上看是原住民長久被欺壓而引起的反動抗暴。真正的原因,是「傳統的文化信仰被抹煞」。因此,霧社事件之所以壯烈,不單單是大規模的抗暴行動,更重要的是這是一場為信仰而戰的戰爭。天下沒有比為信仰而死更美麗的了…… [5]
電影裏的主角一心求死,這除了悲壯,到底要給觀眾什麼?魏德聖想傳遞的意念是,人生還有另外一個目的:要活著,要延續族群的生命。有人死去了,留下來的人就是要承擔宗族血脈,於是,魏德聖在影片中加上原住民石生神的故事,就是說一切要回到生命源頭,不能忘本,才能生生不息。[6]
另外,魏德聖還提到所以選擇此題材,其一、過去台灣的電影中,都是把小人物捧成英雄,但是要放國際社會,則需要真正的英雄,而莫那‧魯道就是一位能代表台灣的英雄;其二、認為《賽德克‧巴萊》是一個很棒的故事,他找到了特別的切入點來看歷史,指出莫那‧魯道陷入了一個「做也錯,不做也錯」的困境,究竟要不要做呢?要做,又要怎麼做呢?反觀自己,不也經常面臨這種為難嗎?[7]
面對「歷史」,魏德聖說:我們只追究是不是做過不對的事,怎麼不去問當事人的動機?這樣其實把人性的規格弄得太小了。大家不妨回到1930年代的時空背景,當你的世界只有族人和異族人,只有傳統信仰時,面對異族壓迫,你會怎麼作判斷?有了這層體會,對於歷史的仇恨,是不是就可得到化解?特別是有著歷史矛盾的台灣人,希望《賽德克‧巴萊》能夠帶動反省,從過去想想我們的未來。[8]
但是魏德聖終究不是原住民,擔任該片族語指導的Dakis Pawane郭明正指出:魏德聖不曾在賽德克部落生活過,欠缺「部落經驗」。幸好在拍攝現場,每每遇到與賽德克族歷史文化相關的劇情和對白時,導演都會與他懇切地交換意見,再斟酌執導拍攝,充分展現出魏導演的誠懇、真誠,以及對劇本寫作的負責態度。[9]
二、部落觀點(一)
電影是導演的創作物,不是歷史研究。魏德聖深知其間的區別,催生《真相‧巴萊》一書,由出生於清流部落,霧社事件馬赫坡部落餘生者的後裔Dakis Pawane 郭明正所撰寫,列為電影攻勢之一。[10]也因此我們得以聽到部落的觀點。
「莫那‧魯道是不是英雄?」
莫那‧魯道被視為霧社事件中唯一的英雄,清流部落的老人家卻不這樣想,為什麼?
就莫那‧魯道「頭目」頭銜來說,賽德克族和泰雅族的傳統文化中頭目不是世襲的,是靠英勇和領導能力而為族人所認可和追隨。Dakis Pawane郭明正說,在族人的心目中,莫那‧魯道的確是英雄。[11]但是,霧社事件共同參與的六個部落,都有令族人讚佩和敬畏的頭目。頭目之外,許多族人英勇赴戰,加上三個部落(巴蘭、度咖南、卡秋固),雖然他們的頭目拒絕共同起事,但勇士們奮起加入。之後,十五名倖存者在翌年「秋後算帳」中仍罹難。此外,莫那‧魯道全家二十餘口,戰死、自縊、自殺,只剩大女兒馬紅倖存,後來還幾度自殺未遂。這雖是非常悲慘的,但六社每個家族都是如此。[12]
六社(九社)英雄何其多!老人家不高興的,不是莫那‧魯道不是英雄,而是更多英勇犧牲的族人都被抹消了。[13]原住民的社群感很重,不像漢人突出個人的「英雄崇拜」。[14]所以,莫那‧魯道一人一家之外,對於那些一起犧牲的賽德克先祖也應有個一個公道的評價。[15]
霧社事件是偶發的嗎?
Dakis Pawane郭明正請益僅存十二人左右的「霧社事件」當事者(清流部落族老),證明「霧社事件」並非偶發事件:
其一、10月27日該日是起事的最佳時機。按杜固達雅人的經驗,該日是日本「台灣神社祭」,依例霧社地區(今仁愛鄉轄境)會在「霧社公學校」舉行運動會,當地各「蕃社」及機關、學校都參加,能高郡守及其他長官蒞臨指導,所有的日本官警及眷屬都聚集,會疏於戒備。
其二、切斷所有的電話線,讓日方孤立無援。
其三、襲擊在杜固達雅的領域內的駐在所,(除設於「主和」部落內的駐在所(派出所)外),皆予以襲擊、焚燬,以奪取槍械彈藥。
其四、選派族中精英攻佔霧社分室(霧社分局)彈藥庫。
其五、發難的時間點選擇大會舉行升旗典禮,當「太陽旗」隨樂聲緩緩升起尚未升至旗桿頂端時,此時間所有與會人眾都肅立起敬,成了不動的標靶,對握有獵刀、長矛者亦可收襲擊之效。
其六、狙擊的對象是現場的日本人,雖終究誤殺了兩名漢人,但以當時人群不分日人、原、漢四處逃竄的混亂局面而論,僅誤殺兩名漢族同胞實非偶然之事。[16]
霧社事件中的「獵首」,可否稱其為「大出草」?
按Dakis Pawane郭明正的觀點,「霧社事件」中雖然有獵下日警及日軍首級的事實,但是視之為「集體出草/獵首」是不恰當的,因「集體出草」不存在於他們族群獵首Gaya的規範中。也許是因為他們祖先見識到日人「以蕃制蕃」的惡毒伎倆,才有脫離了傳統的制敵規範。祖先們的起義抗暴,也許是結合了本族傳統與當代日方制敵手段的雛型,是「以其人之道反制其人之身」的反擊行動。[17]
關於「抗日」與「抗暴」之說的釐清
在歷史課本裏,將霧社事件定位為「原住民抗日」,這是以漢人為本位的歷史解釋。部落中的大老反駁說,他們是因為日本人對部落進行的政治統治,強制改變他們的文化、習慣和生活。一些年輕人血氣方剛,想要抵抗。所以說是「抗暴」,就像是別人打你,你打回去,很自然啊。[18]
三、部落觀點(二)
女性記憶中的霧社事件的起因
按Kumu Tapas(姑目‧荅芭絲)的研究,指出被迫遷徙到清流部落,有親身經歷的寡婦們說,她們認知中的導火線,是莫那‧魯道的次子與一位部落的女性關係使然。莫那‧魯道的次子Basaw Moanul要求父母讓他拋棄元配,另娶Bakan Walis。這個Bakan Walis已結過婚,因故離開夫家,被叫到警察駐在所從事煮飯等工作。因此,Basaw Moanul憤而怪罪日本人,加上母親不同意他休掉妻子再娶,就對母親說:「BuBu(母親)如果妳這樣子,我後天將會為妳背牛頭回來」,亦即獵人頭的意思。所以部落中的女性認為,如果不是Bakan Walis,她們就不會失去丈夫,就不會遭到滅族這樣不幸的命運,這個說法一直在部落中流傳著。[19]
部落女性對於男性抗日行動的反應
按Kumu Tapas(姑目‧荅芭絲)的研究,指出「賽德克部落是個重男輕女的社會,何況日本人更是男尊女卑,怎麼會聽女人言呢?」霧社事件全由男性計劃發動,部落女性沒有知的權利,即使知道也必須封口不提。其實很多女性都反對男性的抗日行動,也沒有實質參與並支援男性的具體行動。女性被迫帶著孩子到處逃亡,甚至不得已丟棄孩子。有口述者講出:「這些母親為什麼會做出這樣的事情,她們可能要發洩怒氣,即他們的丈夫在在去殺日本人之後,從此從此不再回來了。難怪她們會說:「我們要懲罰我們的丈夫丈夫,還有在逃亡的時候,孩子也會成為我們的絆腳石」。 甚至有部落女性說出屠殺現場的許多慘狀,尤其是被屠殺的日本婦女與小孩,同樣是事件中被無辜波及的人。」[20]透過女性的眼睛,讓我們看到民族戰爭中人性最幽暗的一面。女性雖不能參戰,往往是戰爭中最脆弱的受害者。[21]
部落遺族女性遷移到清流部落後的生活
當餘生者被迫遷移到清流部落時,適應的問題更可從女性的敘述中聽到: 女性由於很少從事墾地的工作,尤其是這次在平坦的土地,日復一日地彎腰耕植農地,我們的肩膀酸痛不已,男性他們也是苦不堪言!他們經常無端地遷怒身邊的寡婦,來發洩他們心中的不滿和疲憊。 當日本知道他們已經適應新的環境,就開始將田地分給他們,有些男性心理也不太希望寡婦跟他們分配田地。---日本人製作竹籤,按著戶數,一個一個抽籤,就竹籤標示的土地,無論好或壞的土地,就是日本人所分配的土地,母親的土地清楚的標示在竹籤上面,雖然有些男性覬覦母親的土地,他們無從侵佔,因此,他們經常謾罵我的母親。每當寡婦們聚在一起喝酒,他們會互相訴苦說:「如果不是Bakan Walis,我們不會終日在男性的辱罵中度過,那些男性是別人的丈夫啊!我們死去的丈夫絕對不會這樣辱罵我們,他們那有這個資格辱罵我們。」說著說著,就情不自禁,嚎啕大哭![22] 這些有別於傳統男性的主流論述,值得思考!
結語
《賽德克‧巴萊》的電影熱潮之後,歷史書上的「霧社事件」,變成了時髦的話題。因此有了以《賽德克‧巴萊》為名的旅遊行程,我順勢跟著走一趟,從霧社林口街,到霧社,到清流部落。 在霧社,以《賽德克‧巴萊》為名的餐廳,穿著賽德克族民族服的「頭目」,以小巴士四台連線的導覽。 接著,車子從海拔一千一百至一千四百公尺之間的霧社,行駛了約二個多鐘頭來到了海拔四百五十公尺的清流部落。在這個兩個多小時的行進間,我體會到被迫遷徙的遺族的辛酸,五、六十公里的路程,翻山越嶺的辛苦,何況是完全不同的生活空間---開闊的山野與封閉的盆地。 重點是,《賽德克‧巴萊》的電影熱潮,相較於霧社,在清流部落顯得冷淡很多。其實所有的霧社事件的參與者遺族全在清流部落,但做為當事者的後代,似乎不太喜歡被打擾、被觀看、被消費。 而我這位歷史老師,有了不一樣的體會,等著在我的課堂上發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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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藍祖尉,〈導演魏德聖:做也錯,不做也錯。從歷史展望未來〉,《自由時報電子報》「星期專訪」,2011年9月26日。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2011/specials/interview/news.php?no=526774 (2012/3/4點閱)
[18] annpo,〈旁觸霧社事件(2):是抗暴,不是抗日〉,網址:http://annpo.blogspot.com/2007/01/2.html (2010/12/26點閱)。正如清流部落的一位「大老」(應該是Takun Walis邱建堂)說,他說:「歷史課本說我們原住民抗日,我們是抗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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