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草---古代原住民獵頭習俗的相關討論(下)
駱芬美
銘傳大學通識中心副教授
至於支撐這個習俗的原動力是什麼?張旭宜指出,日治時期的學者認為是「獵頭是為實行舊慣」的論述,以下分別來觀察:
古代原住民所依賴的舊慣,是他們的祖先傳下來的習慣,都是祖先們的經驗,當然會和原住民的生活經驗密切配合。要談到舊慣和原住民生活的密切性,可以從「夢占」這件事來觀察。原住民將夢視為神託,因此在開墾、建築、疾病、狩獵、出草、戰鬥等事上皆行夢占(即以夢來占卜吉凶)。他們藉著夢占,尋求神的旨意,如果說夢可以左右原住民生活並不為過。[1]
說到夢占,還有鳥占在出草方面的運用:
例如賽夏族在出草時,首領者須在出發前一夜向祖靈祈求:「我等人欲去某地出草,願你賜好夢」。並藉夢來占卜此行吉凶。
布農族欲出草時,首先須召募同志。欲加入的人須先行夢卜,祇有得吉夢的人才能成為該團的一員而出發。
隨後到一定的地方,再進行第二次的夢卜,若得到吉夢的話就進行出草,若有惡夢就停止。或重新做第二次的夢占,若還是惡夢的話,就必須回部落。
北鄒族出草時,領導者須投宿於部落近郊。先做鳥占,若為吉則夜宿該處以求夢。若夢亦為吉則出發。在途中,領導者和團員在夜宿時仍須求夢,得到凶夢者便於該處停留,不再前進。祇有得到吉夢的人才繼續前進。
泰雅族出草時,會在稍稍離開部落之地搭一小屋,住一宿以行夢占。若夢占為吉,再聽鳥聲。鳥鳴為凶兆的話,便停留在該處三天,等得到吉聲時再出發。
在途中,每有宿泊,便須行夢占以卜此行之吉凶。若為凶便直接歸社;為吉夢,則繼續往目的地出發。[2]
再從對祖靈信仰方面來觀察。祖靈被稱為「古時候老人的靈」,古代原住民相信將祖先的屍體埋葬於屋內,祂會庇護子孫,使人們生活平安。原住民相信,部落民得以不患病、息災、豐年,全都是仰賴善靈庇護。所以不能惹祖靈生氣,要敬重祖先,要遵循祖制、舊慣。
祖靈信仰用在出草方面,從泰雅族人的傳說來說起。當泰雅人死亡後,會走到一座虹橋。橋頭有一頭目會讓來的男性洗手,有獵過頭的男子,手掌會現出血痕,便可順利通過此橋。無獵過頭的男子,則過不了橋。因此泰雅族不管是為了部落的生存、平安或為了自身死後的依歸,都必須遵照舊慣行獵頭。如此一方面可得到祖靈的歡心以保佑部落,另一方面也是確保自身死後的幸福。
阿美族人對於獵取首級,是為了使農作豐收。他們認為獵取首級會給社內帶來更多的靈魂,可促進豐收,帶來幸福。[3]
而對古代原住民來說最有吸引力的是,如果你想要在部落社會中建立自身的聲望或權勢,除了獵取大型動物之外,獵頭是最快的管道了。
前面有提到「獵獲人頭,被認為是子孫追遠的要道」。按張旭宜的研究,指出古代原住民社會一直以實際的行為來灌輸兒童。例如泰雅族鹿場社在獵獲人頭回社後,他們會讓前來迎接的人當中,由任何一個有勇氣的同社小孩背著人頭,並由小孩的母親陪同,一起送人頭到獵獲者的家中,然後舉行祭典。祭典中,首先由頭目向社裏的民眾說:「能取得如此多的人頭,是我們的幸福,以後每年也要如此。」然後餵人頭吃肉、喝酒。而後大家開始搶吃東西,並由全社的人在人頭上沖上酒後,便開始喝酒,尤其是要讓小孩子多喝一點,因為認為這樣可以培養小孩子不懼怕的心理與勇氣。
又例如阿美族,當時有個荳蘭社在遇到歉收或發生流行病時,他們會把原因歸咎於太久沒有去獵人頭所致。於是就裝扮成出草的樣子,到古戰場、草原地去揀拾骨頭回來,然後舉行與獵人頭同樣的祭典。他們相信流行病的靈懼怕人頭的靈。並把這些骨頭拿給未曾經驗過獵人頭的孩子或年輕人玩一玩。
像卑南族的猴祭,更是一種把猴子視為人的替代品,讓孩子們練習獵人頭、射殺的祭典。
在古代原住民社會中最重視的武勇,而武勇的最高表現,在祖先留下的習慣中,就是要學習獵人頭或打獵。所以對於兒童,從小就被鼓勵要有勇氣,所以從小就要學習獵人頭或打獵的方法。
而最能引發古代原住民願意去獵人頭的強烈動機,就是他們在平常生活中,親眼看到獵獲很多人頭的人,被視為偉人般的尊敬,大家對這些偉人講話時都是客客氣氣的。而在古代原住民社會,獵人頭不僅可以增添名望外,因而才能夠進入部落中的權力中心。更是他們肯定一位男人的基本能力的標準。包括才可以娶妻,並在臉上紋面等等。
相對的,沒有獵過人頭的男人,會因此被嘲笑為不夠勇敢,並被剝奪參加社中各項事務的權利。[4]
至於古代原住民獵取的人頭對象絕對是「敵人或異種族」的頭顱,而對於自己人,不論是故殺或誤殺,都是最大的禁忌。[5]
另外,要認知獵首在原住民社會的意義,必須與紡織一起思考。按張國賓先生的研究,指出在原住民社會中,不論在神話、儀式、服飾圖案或語言上都顯示紡織女與獵頭勇士之間密切的關係,男性藉由獵頭的行動獲得靈力與再生的能力,女性藉由紡織以獲取再生產的力量,兩者構成一種生與死的循環,這些都是使人得以存在的最神聖本質。因此在這些社會所建構的性別邏輯中,獵頭英雄與織布女子就代表了該族人最完美的認知,是社會存在與繁榮的整合機制。[6](今天我們不談女人的織布,而只談男人的獵頭)
可見支撐這個習俗的原動力,是奠基在原住民社會中的機制,就是所謂「獵頭是為實行舊慣」的論述,而且是受到文化中整套觀念所影響。
除了古代台灣原住民的獵頭習俗,其時,有獵頭習俗的,並不止是台灣原住民。
例如像東南亞地區,就有許多族群有類似的習俗。按學者Allen Maxwell對婆羅洲二十三個族群的研究,獵頭的目的雖不盡相同。但是歸納起來大概有以下幾個原因:其中較普遍的理由是:
1.當部落有重要的人死亡時,以獵頭行動化解彼此悲傷的情緒;
2.加深未來妻子對於自己的印象
3.顯示自己的勇敢、榮耀
4.預防災禍、疾病、饑荒
5.祝禱有好的收成
6.處理怨恨與爭執等
而較不普遍的理由,則有:
1. 做為成年期的表徵
2. 增加村中婦女的生育力
3. 為死後的世界找尋奴隸
4. 通姦時的賠償[7]
至於,「獵頭」與「殺戮」之間的區別,按人類學家Robert Mckinley(1976)發表的相關研究中,提到是在於儀式的有無。若只是將敵首斬下而未進行儀式,就只能算是殺戮。Janet Hoskin (1996)亦認為如果獵頭的目的是為了「以人作為奉獻犧牲品」,則其必包括儀式性的奉獻過程。[8]按照前面的介紹,古代台灣原住民的獵頭行動之後,都有儀式舉行。所以不能視之為「殺戮」。
至於原住民獵頭習俗如何被禁絕?談吳鳳故事時,其中都說因著吳鳳的犧牲,阿里山鄒族就革除了「出草」的惡習。
按翁佳音教授的觀點,他說從社會經濟史的角度而言,是不太贊成「偉人道德論」可以全面改變社會生活方式的。何況再仔細檢察史料,會發現乾隆34年吳鳳「捨生取義」之後,鄒族並沒有「誓不殺中部漢人」這件事,當然更沒有革除獵頭習俗的事了。
翁佳音教授認為應該是以下幾個背景原因所造成:
1. 清朝政府的鎮壓:像光緒年間鄒族出草殺漢人,就會有官吏前往鎮壓和利誘。等清政府決定「開山」,就出兵去「懲暴番」。而且按照鄒族自己的傳說中,似乎是有清官兵駐守在當地的。
2. 清朝政府實行番大租由官府代收再轉給土著,以減少通事、漢人的剝削而引起的爭端。[9]
關於這一點,依日本人類學者研究,台灣原住民最早不再有「馘首」行為之族群是鄒族,是因為打猫社人、諸羅山社人、哆囉嘓社人與阿里山鄒族人相處往來中,相互間存在特殊的阿里山鄒族番大租之相處規則,也就是說最基本的双方共同所認同之私法律規定,双方有私法律規定,鄒族人也不必再用番刀維護自身土地所有權之權益,而平埔族先民也知道侵墾的嚴重性,所以與吳鳳的犧牲一點關係都沒有。[10]
3. 鄒族受布農、泰雅等族的包圍而退為守勢,難以再傾力對漢人
4. 社會、經濟條件的變遷,和日本的土地改革。[11]
日本總督府以教化試圖改變原住民的文化及認同,並利用水田化取代燒耕技術,並利用部落中的中青代來打擊保守舊勢力。獵頭習俗才逐步的被禁絕。[12]
聽完這段故事,我們該如何看待古代原住民的獵頭習俗呢?